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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應用程式

您可以上傳從另一個 Qlik Cloud 租用戶或另一個 Qlik Sense 版本匯出的應用程式

您可以前往 分析 活動中心的「建立」頁面,並選取上傳,以上傳應用程式。選取應用程式,然後將應用程式 .qvf 檔案新增至上傳您可以一次上傳多個應用程式。上傳應用程式時,會納入應用程式屬性,例如自訂屬性。

上傳應用程式後,您需要將資料來源新增至上傳的應用程式。

您可以繼續處理應用程式。 若應用程式準備就緒,可與其他使用者共用應用程式,或將應用程式移至共用空間

資訊備註

您可以上傳從其他 Qlik Cloud 租用戶和 Qlik Sense 3.1 或更高版本匯出的應用程式。

您無法將 On-Demand 應用程式上傳至 Qlik Cloud

資訊備註

Qlik Sense SaaS (包括 Qlik Cloud 政府) 不支援 Qlik GeoAnalytics 連接器。若上傳的應用程式使用 GeoAnalytics 連接器,您可以變更應用程式載入指令碼以改用 Qlik Sense GeoOperations

GeoAnalytics 連接器 遷移至 Qlik GeoOperations

Qlik Cloud 政府備註Qlik Cloud 政府 使用者無法匯入從 QlikView 匯出的應用程式。

從其他版本的 Qlik Sense 準備應用程式以便上傳

雖然 Qlik Cloud 支援從其他版本的 Qlik Sense 上傳應用程式,但有限制:

  • 上傳的應用程式大小不可超過 1 GB。 若您獲得大型應用程式支援的授權,您最多可以上傳大小 10 GB 的應用程式。

  • 上傳的應用程式包括已載入到應用程式中的資料,但已移除資料來源。若您想要載入附加檔案和資料連線,將需要重新新增。確保您擁有資訊,以將連線再次新增至應用程式。

  • 上傳的應用程式不包括任何社群或私人工作表。在匯出應用程式前,您需要核准想要保存為基礎工作表和故事的所有工作表和故事。

瞭解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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