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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心發佈應用程式

您可以將自己建立的應用程式發佈到您有發佈權限的任何串流中。若您已將應用程式發佈至串流,可以在您有發佈權限的串流之間移動應用程式。

將應用程式發佈至串流時,應用程式可新增至該串流。前往該應用程式的連結也會新增至已發佈並標記 Stream 以指示應用程式位於串流中。這可讓您持續追蹤已發佈的作品,並執行任務,例如更輕鬆地移動或複製已發佈的應用程式。發佈應用程式時,也可以新增或移除由 Qlik Sense 管理員建立的應用程式屬性到應用程式。如需關於應用程式屬性的資訊,請參閱 管理應用程式屬性

當發佈應用程式或在串流之間移動已發佈的應用程式時,對您發佈的應用程式所屬串流具有存取權的其他使用者,即可使用該應用程式的工作表和故事。

資訊備註變數概述無法用於已發佈的應用程式。若您需要在已發佈的應用程式中新增或變更變數,請使用可透過儀表板搭售使用的變數輸入控制。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變數輸入控制

只能從 QMC 刪除已發佈的應用程式。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QMC 發佈應用程式 (僅提供英文版)

警告備註若要避免公開限制的資料,請使用區段存取設定移除所有附加檔案,然後再發佈應用程式。發佈應用程式時會納入附加的檔案。如果複製發佈的應用程式,則附加檔案會包括在副本中。然而,如果區段存取限制已套用至附加的資料檔案中,複製檔案時將不會保留區段存取設定,因此複製應用程式的使用者將可以查看附加檔案中的所有資料。

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在中心內的作品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應用程式,並進行下列事項之一: 

    • 選取發佈
    • 選取移動
  2. 串流名稱下拉式清單中,選取您要將應用程式發佈至哪個串流。

    資訊備註如果您只有一個串流的發佈權限,將不顯示下拉式清單。
  3. 應用程式名稱欄位輸入名稱 (可選)。欄位會顯示您從中心內選取的應用程式的名稱。

    資訊備註可以在串流中發佈許多名稱相同的應用程式。Qlik Sense 將會在串流中出現名稱相同的已發佈應用程式時做出指示。
  4. 若您要新增應用程式屬性,按一下管理,選取應用程式屬性,選取值,然後按一下套用
  5. 按一下發佈移動

已發佈的應用程式現在已位於選定的串流中。已發佈應用程式的項目已新增至已發佈,這可連結至新串流中的已發佈應用程式。

若您在他們目前檢視的串流中發佈或移動應用程式,他們將會接獲通知,並且可以更新串流的應用程式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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