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call 控制语句可调用必须由先前的 sub 语句定义的子例程。
语法:
Call name ( [ paramlist ])
参数:
参数 | 说明 |
---|---|
name | 子例程的名称。 |
paramlist | 实际参数逗号分隔符列表,用以发送至子例程。此列表中每个项目都可为字段名,变量或任意表达式。 |
由一条 call 语句调用的子例程必须由在脚本执行期间更先遇到的 sub 语句定义。
参数会复制到子例程中,此外,如果在 call 语句中的参数是一个变量而非表达式,重新将其复制到现有子例程中。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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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 call 语句是一个控制语句,以分号或换行符结束,因此不能跨越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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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控制语句中用 Sub..end sub 定义子例程时,例如 if..then,则只能从同一控制语句中调用该子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