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可视化重新结合主可视化使用
可以创建主可视化,以便能够重复使用。发布应用程序的用户将有权访问主可视化,但不能修改它们。
信息注释仅当使用未发布的应用程序时,才能创建主可视化。启用了图表建议的可视化无法加入主可视化。
执行以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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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表格时,将可视化从表格拖到主条目。
如果已为可视化提供标题,则将此标题自动添加为主可视化的名称。
- 根据需要添加名称,或更改名称。
- 为可视化输入描述(可选)。
- 添加标签(可选)。
- 单击添加。
此可视化现已保存到主条目标签中。
提示注释还可以通过在表格中右键单击可视化,并选择 添加到主条目将其添加到主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