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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可视化重新结合主可视化使用

可以创建主可视化,以便能够重复使用。发布应用程序的用户将有权访问主可视化,但不能修改它们。

信息注释仅当使用未发布的应用程序时,才能创建主可视化。启用了图表建议的可视化无法加入主可视化。
  1. 编辑表格时,将可视化从表格拖到主条目。

    如果已为可视化提供标题,则将此标题自动添加为主可视化的名称。

  2. 根据需要添加名称,或更改名称。
  3. 为可视化输入描述(可选)。
  4. 添加标签(可选)。
  5. 单击添加

此可视化现已保存到主条目标签中。

提示注释还可以通过在表格中右键单击可视化,并选择 链接的对象 添加到主条目将其添加到主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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