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ll

call 控制语句可调用必须由先前的 sub 语句定义的子例程。

语法：

Call name ( [ paramlist ])

参数：

参数

| 参数 | 说明 |
| --- | --- |
| name | 子例程的名称。 |
| paramlist | 实际参数逗号分隔符列表，用以发送至子例程。此列表中每个项目都可为字段名，变量或任意表达式。 |

由一条 call 语句调用的子例程必须由在脚本执行期间更先遇到的 sub 语句定义。

参数会复制到子例程中，此外，如果在 call 语句中的参数是一个变量而非表达式，重新将其复制到现有子例程中。

限制：

* 由于该 call 语句是一个控制语句，以分号或换行符结束，因此不能跨越行边界。

* 当在控制语句中用 `Sub..end sub` 定义子例程时，例如 `if..then`，则只能从同一控制语句中调用该子例程。